六税两费减半是什么意思:哪六税、哪两费、谁能享受
个人出租房屋也适用,很多房东不知道这笔钱
很多纳税人缴税时看到税额被打了对折,却不知道依据是什么。这就是六税两费减半政策——它不是小众政策,只要你涉及它覆盖的八项,税额就直接减一半。
1哪六税、哪两费
六税指六种税,两费指两种附加费,合计八项,按 50% 幅度减征。
| 类别 | 具体项目 | 特别说明 |
|---|---|---|
| 六税 | 资源税 | 不含水资源税 |
| 六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按 50% 幅度减征 |
| 六税 | 印花税 | 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
| 六税 | 耕地占用税 | 按 50% 幅度减征 |
| 两费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按 50% 幅度减征 |
| 执行期限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 可与其他税收优惠叠加享受 |
两个例外要记住: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这两项不在减半范围内。
2谁能享受
三类主体之外,一般纳税人不适用。而且这项政策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可以与其他税收优惠叠加享受。也就是说,它是在你已享受的其他优惠基础上,再减一半。
3跟普通家庭有什么关系
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自然人(税法上称「其他个人」)在增值税上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个人出租房屋同样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
具体到家庭场景,最直接的体现是房产税:
| 出租类型 | 法定税率 | 叠加减半后实际负担 |
|---|---|---|
| 个人出租住房 | 4% | 2% |
| 个人出租非住房 | 12% | 6% |
同样地,出租非住房时的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项附加,都在这项政策的覆盖范围内。
4算例:减半前后的差别
出租住房:一年省 1,104 元
沿用一个常见情形:住房月租金 5,000 元,全年 60,000 元。
| 项目 | 未享受减半 | 享受减半 |
|---|---|---|
| 房产税(全年) | 2,400 元 | 1,200 元 |
| 个人所得税(全年) | 4,608 元 | 4,704 元 |
| 合计 | 7,008 元 | 5,904 元 |
这里有一个需要解释的细节:减半之后,个人所得税从 4,608 元变成了 4,704 元,反而涨了。原因在于房产税是可以扣除的,房产税降下来之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反而提高了。这是两个税种之间的联动关系,属正常现象。净节省仍然是 1,104 元。
个体工商户:一年省 3,600 元
王老板经营一家小型超市,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且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6 年度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500,000 元。
| 项目 | 算式 | 金额 |
|---|---|---|
|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 500,000 × 30% − 40,500 | 109,500 元 |
|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部分减半征收 | 109,500 × 50% | 54,750 元 |
| 城建税及两项附加(假设应缴 7,200 元) | 7,200 × 50% | 3,600 元 |
两处叠起来,这位个体户当年因六税两费减半,实际少缴 3,600 元。
这项政策不需要额外的申请手续——申报时符合条件就自动适用。真正需要担心的不是能不能享受,而是你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以为自己算错了。
本页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文件整理,政策口径的有效期以最新公告为准;文中算例为政策效果示例,实际税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不构成税务意见。
5常见问题
六税两费减半里的「六税」具体是哪六个?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其中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两费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八个项目均按 50% 幅度减征,执行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我是个人房东,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吗?
能。自然人在增值税上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同样适用六税两费减半。最直接的体现是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法定税率 4%,减半后实际按 2% 负担;出租非住房法定 12%,减半后实际 6%。以月租 5,000 元的住房为例,光房产税一项一年就少缴 1,200 元。
减半政策可以和其他优惠叠加吗?
可以。六税两费减半可以与纳税人已享受的其他税收优惠叠加适用。例如个人出租住房,一方面按财税〔2008〕24 号享受房产税减按 4% 的优惠,另一方面按 2023 年第 12 号公告再减半,最终实际按 2% 负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与六税两费减半也是分别适用、可以叠加的。
享受六税两费减半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吗?
不需要额外的审批手续。纳税人在申报时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即可自行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这也是本项政策的特点之一:普惠、自动适用。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事后核查。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12 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6 号,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 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 本页政策口径核实至 2026 年 10 月(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