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上市公司子公司、同样是高新资格被否,这一笔补的是企业所得税。有证书,为什么也会被追缴?
2026年10月16日盘后,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000975.SZ,以下简称"山金国际")披露,其下属子公司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板庙子")根据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开展涉税自查,自查结论是:部分业务不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需补缴2023年度至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2.87亿元。截至公告日,款项已全部缴清,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
表1 案例要素一览
| 要素 | 内容 |
|---|---|
| 涉税主体 | 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白山,金矿采选企业,2023年获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
| 触发方式 | 根据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开展自查,非企业自主发现 |
| 问题定性 | "部分业务不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 |
| 追溯年度 | 2023、2024、2025 三个完整纳税年度 |
| 补缴金额 | 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 28,722.06 万元(约 2.87 亿元) |
| 缴纳状态 | 公告日已全部缴清 |
| 处罚情况 | 不涉及行政处罚 |
| 会计处理 | 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计入 2026 年当期损益 |
| 财务影响 | 减少 2026 年度归母净利润,具体金额以经审计报表为准 |
这个案例值得单独拿出来讲,不在于金额大小——2.87亿元对一家上半年净利润24.16亿元的公司来说还扛得住——而在于它把一个长期被忽视的问题摆到了台面上:高新技术企业那张证书,从来不是"一次认定、三年无忧"的通行证,而是"逐年过关"的准考证。
读懂这份公告,需要抓住六层信息,而且这六层是层层递进的。
第一层,主体是谁。出事的不是上市公司本部,而是子公司吉林板庙子。这家公司位于吉林省白山市,主营金矿勘探与采选,设计年处理矿石能力66万吨。它原为中外合作企业,2016年被收购转为内资企业,2018年随上海盛蔚并入上市公司体系。关键的时间点是2023年——正是在这一年,它获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层,谁先发现问题。公告的措辞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了自查"。注意,"根据要求自查"和"企业主动自查"是两回事。前者意味着税务机关已经通过风险扫描锁定了疑点,给企业一个自我纠正的窗口;后者才是企业内控真正发挥了作用。这一句措辞,本身就是对内控水平的间接评价。
第三层,问题出在哪。"部分业务不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这句话极为讲究——它没有说"公司整体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而是限定在"部分业务"。这意味着不是全盘否定,而是特定业务线的收入性质、费用归集或人员归属在高企口径下站不住脚。
第四层,为什么要追溯三年。2023、2024、2025,正好是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三年有效期。这不是巧合,而是资格追缴规则的自然结果:从不符合条件的年度起,逐年度追回已享受的优惠。
第五层,2.87亿元里有多少是税、多少是罚。公告写明是"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且"不涉及行政处罚"。也就是说,这2.87亿元里没有一分钱罚款,全部是本金加滞纳金。这一点后文会专门拆解。